害怕我们的未来,如同入世的纵欲狂欢,醒来一片虚无。我没法摆脱家庭的桎梏,没法真正冲破世俗的牢笼,我喜欢你的特质全是我所缺失的,我喜欢你是为了圆满自己,多功利多下流。我想那一巴掌远不是因为我要退出乐队,而是你早察觉到我的怯懦。我想那时候我对你是上瘾的,迷恋的,只是没有考虑过未来,只是追求当下的感官刺激,总是嬉皮笑脸地阐释本该严肃的诺言。所以你对我失望透顶,我不敢再去接近你,我始终有愧于你。你会遇到比我更勇敢的人,更认真的人,只是,我很难过,当然,我也没资格说这句话。我把你的歌放了几个夜晚,你的委屈是我写下这些的初衷,对不起。也谢谢你给我的歌,算作慰藉,至少让我觉得,你对我不是毫不在意的。总而言之,对不起。我会因为对你的辜负而受苦到底。” 何奕青给乐梵发了这些消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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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朝醒来,荆白发现自己失忆了。这忆失得有多干净呢?荆白这个名字,就刚才,现编的。在这个鬼怪横行的地方,他身上除了一块白玉,一无所有。黑底牌匾,血红灯笼人偶含笑,乌发缠身。夜半除了歌声,还有人的喉咙挤出的鸡啼。照片中的人像,一声声叫着他的名字漆黑的小路里,有东西攀附着他的影子。一根红线系住虚假的姻缘,枕边人过了午夜,就换作一张纸做的脸。众人啊啊啊啊啊啊啊大佬!救命啊大佬!荆白很忙,有事,走了,别烦。神秘人(举手)啊啊啊啊,大佬,我也一样吗?荆白?他伸出手又在演什么,快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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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细腰腿长,一觉醒来,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穿粗布,吃野菜,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身强体壮,宽肩窄腰,长得还好看,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他怎么这么野,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乖乖,再坚持一下~天快亮了,天快亮了啊!!!呜呜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