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的狮首,慢条斯理地在她美丽圣洁的雪峰轮廓上,一笔一划地写下透明的字迹。 我爱你。 我爱你。 我爱你…… 他锋利的字迹跟那张俊美离奇的五官面容一样摄人的三魂七魄,林稚水透亮的眼珠子里映满了情愫,像湖泊涟漪而起,都从泛红眼尾的那两颗小痣淌了出来。 宁商羽突然极其低沉说道:“钢笔没墨水了。” 林稚水神智恍惚了几秒,完全揣测不到他下步要做什么,直到宁商羽游刃有余地抽了两张干净的纸巾沿着威风凛凛的狮首擦了半圈,又低垂望向她。 那双琥珀眼底被窗外的璀璨日光映得一片鎏金色,犹如燃烧的火焰,直直坠入她心口:“小林总,给点水?” …… 林稚水懵懵懂懂地没试过这种全新体验,每一分每一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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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朝醒来,荆白发现自己失忆了。这忆失得有多干净呢?荆白这个名字,就刚才,现编的。在这个鬼怪横行的地方,他身上除了一块白玉,一无所有。黑底牌匾,血红灯笼人偶含笑,乌发缠身。夜半除了歌声,还有人的喉咙挤出的鸡啼。照片中的人像,一声声叫着他的名字漆黑的小路里,有东西攀附着他的影子。一根红线系住虚假的姻缘,枕边人过了午夜,就换作一张纸做的脸。众人啊啊啊啊啊啊啊大佬!救命啊大佬!荆白很忙,有事,走了,别烦。神秘人(举手)啊啊啊啊,大佬,我也一样吗?荆白?他伸出手又在演什么,快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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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细腰腿长,一觉醒来,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穿粗布,吃野菜,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身强体壮,宽肩窄腰,长得还好看,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他怎么这么野,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乖乖,再坚持一下~天快亮了,天快亮了啊!!!呜呜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