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的那个孩子活着,应该也能在他的怀里活蹦乱跳了。 他会放手让季初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他已经不在意季初的心里可能还住着别的男人,他只想在有限的余生里面抓住自己爱的人和爱自己的人。 季初从得知了他立后的意思后沉默了许久,直到他忍不住找上门的时候才低声回了一句,“聂衡之,几日后我想回潞州。” 半月后是沈听松的祭日,她这个时候回去的目的不言而喻。 聂衡之看着她微微垂下的眼眸,心中酸的厉害,可他势必要季初给他一个答案。 “我跟你一起去。”最终,他咬牙切齿地表示要和季初一同前往潞州。 闻言,季初瞬间抬起眼皮,清澈的眼眸几乎看进聂衡之的心里,“好,我们一起回去。” “从潞州归来后,我愿嫁给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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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朝醒来,荆白发现自己失忆了。这忆失得有多干净呢?荆白这个名字,就刚才,现编的。在这个鬼怪横行的地方,他身上除了一块白玉,一无所有。黑底牌匾,血红灯笼人偶含笑,乌发缠身。夜半除了歌声,还有人的喉咙挤出的鸡啼。照片中的人像,一声声叫着他的名字漆黑的小路里,有东西攀附着他的影子。一根红线系住虚假的姻缘,枕边人过了午夜,就换作一张纸做的脸。众人啊啊啊啊啊啊啊大佬!救命啊大佬!荆白很忙,有事,走了,别烦。神秘人(举手)啊啊啊啊,大佬,我也一样吗?荆白?他伸出手又在演什么,快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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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细腰腿长,一觉醒来,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穿粗布,吃野菜,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身强体壮,宽肩窄腰,长得还好看,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他怎么这么野,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乖乖,再坚持一下~天快亮了,天快亮了啊!!!呜呜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