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是在说我再不生就老了吧? 她比他小三岁,也已经三十一了。 洛以念对生孩子的事真的没有执念,而且还很善变,就是方为安,极度的热衷。 她这一世是真的嫁给了爱情,若再生一个像他一样的男孩好像也很不错。 就这样,在方心可四岁时,洛以念如愿的生下了一个小弟弟,一家四口也算圆满了。 岁月在繁芜却又温馨的足迹中走过,一年一年,循环往复。直到有一年的有一天,女儿从他的书房里拿出来一张照片,好奇的问爸爸,“这是谁的照片?” 方为安的思绪终于慢慢的开始回忆,但又似乎回忆不出什么来,只能笑着告诉女儿,“这是爸爸的大学同学。” 女儿像洛以念一样,是个小人精,马上翻了个白眼反问道,“是你的初恋情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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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朝醒来,荆白发现自己失忆了。这忆失得有多干净呢?荆白这个名字,就刚才,现编的。在这个鬼怪横行的地方,他身上除了一块白玉,一无所有。黑底牌匾,血红灯笼人偶含笑,乌发缠身。夜半除了歌声,还有人的喉咙挤出的鸡啼。照片中的人像,一声声叫着他的名字漆黑的小路里,有东西攀附着他的影子。一根红线系住虚假的姻缘,枕边人过了午夜,就换作一张纸做的脸。众人啊啊啊啊啊啊啊大佬!救命啊大佬!荆白很忙,有事,走了,别烦。神秘人(举手)啊啊啊啊,大佬,我也一样吗?荆白?他伸出手又在演什么,快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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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细腰腿长,一觉醒来,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穿粗布,吃野菜,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身强体壮,宽肩窄腰,长得还好看,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他怎么这么野,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乖乖,再坚持一下~天快亮了,天快亮了啊!!!呜呜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