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泽,看起来心情颇好。 原楚聿微笑着看着林向朔,语调平和,节奏舒缓,回复:“再会……哥?” 林向朔悚然大惊。 一直到要上车的时候,林向朔还跟被雷劈了似的站在车边上出神,孟徽拉了他一把,他还浑然不觉地扭着脖子直勾勾地盯着那辆宾利,磨磨蹭蹭半天不肯上车,直接被孟徽踢了一脚。 “走了。” 林向朔神志恍惚地缩了下腿,半个身子坐进车里,头还往外昂着力求一个真相:“小意还没上车。” 孟徽把人拉进来,关上门:“她不跟你一辆车。” 林廖远觉得全世界只有他是懵逼的:“她为什么不跟我一辆车?” “她怎么跟原总一辆车?” “还有,刚才他叫我哥……他叫我哥?!他跟着林琅意叫我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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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朝醒来,荆白发现自己失忆了。这忆失得有多干净呢?荆白这个名字,就刚才,现编的。在这个鬼怪横行的地方,他身上除了一块白玉,一无所有。黑底牌匾,血红灯笼人偶含笑,乌发缠身。夜半除了歌声,还有人的喉咙挤出的鸡啼。照片中的人像,一声声叫着他的名字漆黑的小路里,有东西攀附着他的影子。一根红线系住虚假的姻缘,枕边人过了午夜,就换作一张纸做的脸。众人啊啊啊啊啊啊啊大佬!救命啊大佬!荆白很忙,有事,走了,别烦。神秘人(举手)啊啊啊啊,大佬,我也一样吗?荆白?他伸出手又在演什么,快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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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细腰腿长,一觉醒来,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穿粗布,吃野菜,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身强体壮,宽肩窄腰,长得还好看,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他怎么这么野,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乖乖,再坚持一下~天快亮了,天快亮了啊!!!呜呜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