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言知许更新时间:2025-06-27 06:27:50
【正文第三人称】我穿进了一本豪门真假少爷的书中。书中的主角受是个万人迷,陆家高高在上的小少爷,但他真实的身份是个孤儿,后续会有真少爷出现,然后作死,被主角受哐哐打脸。幸运的是,我和这些麻烦完全不沾边,我是书里没有任何存在感的路人甲。善良单纯的主角受、阳光开朗的攻二是我的大学同学,为爱偏执成狂的攻三是我的大学舍友,轻狂随性的攻四后来成了我的游戏玩伴。至于书中的攻一,他是我上辈子的好友,他和我一样是穿书者。原书中,所有攻都会喜欢上主角受。游走在各种修罗场中间,我平淡地过渡剧情,同时偶尔对原有的不公正现象进行格外更正。某天,这样的平淡被掀翻了。攻二的生日宴会上,本该是攻一、攻二的修罗场,但攻二并没有向主角受表白,而是给我送了礼物说希望能成为我的挚友,且本该中药的攻二安然无事,反而是攻一,我的好友不幸中招。好友那天有点情绪失常,拉住了想要去找攻二的我,似乎是求助。好兄弟之间也会互相帮忙,我说服了自己。第二天舍友攻三看见我脖颈上的红痕,笑意不达眼底,问我:“哥昨晚和谁在一起?”直男攻二看着那道红痕,频频走神,声音有点低落:“你、你有别的喜欢的人了吗?”闲散浪荡的贵公子攻四把我拦在门口,语气很淡,“真有本事,这次又是谁?”我:“???”细细想来所有的不对劲都是从那天开始变化的。因为在那之后不久。原本该走青梅竹马路线喜欢主角受的恐同攻二说他有点喜欢我。原本为爱偏执的舍友说他对我有好感。轻狂张扬的攻四问我能不能交往。至于我的好友,攻一,他说他喜欢我很久了。事情开始脱离我的掌控了。书中的万人迷主角受疯了一样的厌恶我,说我抢走了他的一切。巧合的是,我原来还披了个不知道的马甲。我的真实身份其实是书里本该被哐哐打脸的真少爷,那个结局惨淡的小男配。真少爷本该愚笨无知、粗俗低下,被所有人厌弃。但我不一样。上辈子我凭借一己之力创建了商业帝国,这辈子在科研领域创造了医疗神话,颜值过关,性格老少皆爱,爱好广泛,社交技能满点。这么看来,我应该是复仇归来手握金手指的龙傲天。 路人光环掉落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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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岛首席太子爷陈祉寡情淡漠,掌权家族后不择手段,尤其针对宿敌周家。为求和,周家献女儿联姻,璀璨奢靡晚会上,珠光宝气的二小姐主动献殷勤。陈祉无动于衷,联姻可以,但我不要这个。长指点向不远处纤细身影我要那边那个躲起来的小女儿。作为周家养女,南嘉打小受尽白眼,是周今川牵着她的手长大。他是她最好的哥哥,也是她最大的秘密。可后来,他为了白月光把她送出国。再后来,他送她去联姻。还是和她最不对付的陈家太子爷。没有感情没有婚礼没有报道,圈内好友断定二人铁定离婚。直到某拍卖会。因一枚阿盖尔粉钻,南嘉和周今川竞价。她不想和他争,摆手放弃,眼看着他为博白月光一笑拍走,陈祉忽然姗姗来迟,以最高价一锤定音。太子爷拨弄钻石,丢石子似的丢给南嘉,对周今川轻嗤,就这玩意?太小,配不上我们家公主。港媒哗然哇塞!圈内好友?这叫没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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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预备816从第二十五章入v,谢谢读者支持~本书已写完,且已全文存稿,可放心食用。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道德经第四章林清,字见善,又唤安晚。隋瑛,字在山,又名遇安。少时是一场赶考中的邂逅,青年则是庙堂之上的争锋。相识多年,不过是一盏茶的时间。岁月无情,人更无情。皇权之下,身不由己官场游弋,生死瞬息。下雨了,林清的身子湿了,他思念隋遇安,可思念无用,爱也无用。林清可以不清,在山却不能在山同一目标,不同道路。林清实质正义,只要能获得真相,不在意如何获得真相。功利主义者。隋瑛程序正义,追求看得见的正义,每一步都要走得正确。道德主义者。书名出自是梦他松后追轩冕,是化为鹤后去山林。(辛弃疾)(朝堂,权谋,架空)因为签约了,做一个简单的说明1该文稍微现实,情感复杂(非常重要),建议年纪较大的读者或者对情感复杂接受度较高的读者阅读2本文无完美角色3角色行为勿上升作者4段评已开启,欢迎大家多多评论5若无特殊情况,一周六更,每天1800左右更新,周日休息隔壁预收—使臣清探花郎amp俄公爵乾隆我派出去的使臣怎么跟人跑了?叶卡捷琳娜大帝老东西别管年轻人谈恋爱!(求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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